(一)申請資格
1、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及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因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系所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2、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為具有研究潛力者。
(二)需繳交資料
1、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附排名)。
2、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
3、本系規定應繳交資料:
(1)同本系博士班甄試應繳交資料(學力證件、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個人資料表、碩士論文、所有已發表著作、就學計畫(簡述個人學業基礎、研究興趣方向及將來志願)、兩封推薦函)。
(2)若舉行口試(將另行通知),與本系博士班甄試申請者於同一日進行口試(口試日期10/30(五))。
(3)成績將送招生委員會討論。
*意者請於9/30(三)至10/7(三)下午5點前將應繳資料送達(寄達)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