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鼓勵本校學生善加利用校內英語課程資源。希冀透過本要點強化學生修讀額外英語課程之動機,藉以進一步提升其英語能力及未來職涯競爭力。
貳、補助對象
本校已註冊之在學學生。
參、補助須知
一、於下列開課單位修讀英語課程並取得修課證明。
開課單位 | 補助金額 |
本校語言中心 | 每門課程費用之50%(上限3,000元) |
本校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 |
三、 每人至多補助2 門課程,補助金額上限為6,000 元。
四、 須於修課完畢當學年度提交申請,逾期不受理。
五、補助項目及補助優先順序依雙語教育中心委員會審議。
肆、 申請須知
一、 申請文件
(一) 學生修讀英語課程補助申請表(附件一)
(二) 學生證正本與影本(正本於驗證後歸還)
(三) 修課證書正本與影本(正本於驗畢後歸還)
(四) 課程簡介(需包含課程大綱、課程内容、及課程總時數)
(五) 繳費證明
(六) 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二、 申請期限:每年6 月1 日至30 日止。並須於修讀課程當學年度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