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就讀本校学士班之高中应届毕业本国学生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
★入学成绩优異。
★曾获国际重要竞赛奖项。
★其他优秀表现。
二、申请时间:
自公告起至2021年9月13日17:00前,将申请表及附件缴交至农业综合馆201室。
※亦可使用邮寄(10617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国立台湾大学农业经济学系系办公室),以邮戳为凭(须于2021年9月13日17:00前交寄)。
三、大一新生经核定给奖者,奖学金发给方式如下:
入学后大一上学期发给奖学金新台币10万元。
自大一下学期起至毕业止(不含延长修业期间),每学期可续领奖学金者,将发给新台币10万元,每名奖学金总额最高新台币80万元,最多以领取八学期为限。
每学期续领奖学金须为当学期之在学生并须依修课规定修习最低学分数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学生在学系(组)自订科目每科排名均在前百分之十以内(以四舍五入计算)。
★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名次列所属学系(组)同年级前百分之十以内(以四舍五入计算)。
★有具体优秀表现事蹟。
学生经核准出国修课,不受前项第三款规定限制,惟出国之学期至少应修习二科或六学分以上之专业相关课程,且成绩必须及格。
承办人:徐小姐
Mail:sjy0528@ntu.edu.tw
电话:02-3366-2672
Mail:sjy0528@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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