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就讀本校學士班之高中應屆畢業本國學生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入學成績優異。
★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
★其他優秀表現。
二、申請時間:
自公告起至2021年9月13日17:00前,將申請表及附件繳交至農業綜合館201室。
※亦可使用郵寄(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系辦公室),以郵戳為憑(須於2021年9月13日17:00前交寄)。
三、大一新生經核定給獎者,獎學金發給方式如下:
入學後大一上學期發給獎學金新臺幣10萬元。
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每學期可續領獎學金者,將發給新臺幣10萬元,每名獎學金總額最高新臺幣80萬元,最多以領取八學期為限。
每學期續領獎學金須為當學期之在學生並須依修課規定修習最低學分數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學生在學系(組)自訂科目每科排名均在前百分之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名次列所屬學系(組)同年級前百分之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有具體優秀表現事蹟。
學生經核准出國修課,不受前項第三款規定限制,惟出國之學期至少應修習二科或六學分以上之專業相關課程,且成績必須及格。
承辦人:徐小姐
Mail:sjy0528@ntu.edu.tw
電話:02-3366-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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