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109学年度傅钟奖学金开始申请
申请资格:拟就讀本校学士班之本国学生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
(一)入学成绩优異。
(二)曾获国际重要竞赛奖项。
(三)其他优秀表现。
大一新生经核定给奖者,每名奖学金总额最高新台币80万元,发给方式如下:
(一)入学后大一上学期发给奖学金新台币10万元。
(二)自大一下学期起至毕业止(不含延长修业期间),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名次在该学系(组)自订科目同年级学生前百分之十以内(以四舍五入计算),且依规定修习最低学分数以上(经核准出国修课,出国之学期须修习二科或六学分以上),该学期在学者可续领奖学金新台币10万元,最多以领取八学期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