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国立台湾大学傅钟奖学金(限111学年度入学就读之一年级本国新生申请)

  • 2022-08-10
  • 诸秀姬
一、截止日期:111年9月5日(一)下午5点前。

二、金额:每名奖学金总额最高80万元。

三、名额:共1名。

四、资格:
(一)拟就读本系学士班之高中应届毕业本国学生,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
(1) 入学成绩优异。
(2) 曾获国际重要竞赛奖项。
(3) 其他优秀表现。
(二)大一新生经核定给奖者,奖学金发给方式如下:
入学后大一上学期发给奖学金新台币10万元。
自大一下学期起至毕业止(不含延长修业期间),每学期可续领奖学金者,将发给新台币10万元,每名奖学金总额最高新台币80万元,最多以领取8学期为限。
每学期续领奖学金须为当学期之在学生并须依修课规定修习最低学分数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学生在学系(组)自订科目每科排名均在前10% 以内(以四舍五入计算)。
(2) 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名次列所属学系(组)同年级前10% 以内(以四舍五入计算)。
(3) 有具体优秀表现事蹟。

五、申请文件:
(1) 傅钟奖学金申请书(请自附件下载)。
(2) 优良事蹟证明文件:如学测或指考成绩单、国际重要竞赛纪录证明、海外大学入学通知书等。
(3) 金融机构存折影本:学生本人金融机构存折封面影本。本校仅接受中华邮政、华南银行、玉山银行3间金融机构帐户,尚未开户者,请尽快择一开户。
(4) 入学志愿序。

六、申请办法:
请将申请文件依第五点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档,于截止日期前email至承办人员电子信箱(承办人员:徐小姐,电子信箱:sjy0528@ntu.edu.tw,电话:(02)33662672)。